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考察一个月以上;
2.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班干部)根据入党申请人的表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学院团总支召开总支大会对各班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审核、表决;
4.党支部召党员大会对团总支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审核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安排他们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同时,为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安排本支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要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如实填写考察情况;
5.未通过党校培训的将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1.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的,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班干部、宿舍同学和其他群众等)和团总支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总支委员、学生会干部等),听取团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向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发放无记名调查表,进一步了解积入党极分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2.召开支部大会,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全体党员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对党员的提问进行公开答辩。在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建议后,全体正式党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思想汇报、获奖情况、出勤情况和宿舍内务情况,考察期内不得挂科等规定),投票确定拟发展对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
3.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和材料报院党总支,由党总支委派专人找拟发展对象谈话,填写谈话情况,并向党总支汇报。经党总支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培养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至少每季度向所在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培养情况进行研究,并做好考察记录;
3.对不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或预备期间未返学校规定的,应延长预备期。
四、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2.召开支部转正会议,审议党员转正,并上报学院党总支。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