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继教教〔2016〕37号
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
根据自学考试培养计划安排,为做好我校自学考试2017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自学考试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通过者方可报名毕业论文。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0日前:学生选题并交教学点汇总毕业论文选题(社会考生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选题中选择)。
2016年12月25日前:教学点及社会考生报送《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2017年1月15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安排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反馈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
2017年3月15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初稿。
2017年4月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终稿。
2017年4月30日前: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成绩。
2017年5月10日前:教学点报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名单(社会考生个人通过邮件申请)。
2017年5月21日前: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各教学点及自考社会考生务必按以上时间报送相关资料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二科,并同时发电子邮件至教务二科邮箱(jiaowuke888@126.com),过期未报送资料者责任自负。
三、选题说明
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在我院公布的“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附件1)中选择,也可以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范围内自定论文题目,还可以选择学生实际工作需要或有应用价值的题目。属后两种情况的,必须在交论文选题时注明并经论文指导老师认可。
四、写作格式及排版要求
1、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2)的要求完成。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并按规范格式要求排版无误后才可打印。
2、论文封面装订:统一使用继续教育学院下发的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并按要求装订成册(钉书针不外露,且封面要与里面打印内容的A4纸宽度齐平)。
五、论文答辩
1、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各教学点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规定,符合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分70以上并已通过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的要求,审核报送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
3、答辩时间定于2017年5月,具体时间及答辩名单将于答辩前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七、费用缴交
(一)收费标准:500元/生
(二)缴费方式:
1、考生应直接到继续教育学院缴费,若通过汇款缴费的,请在汇款后,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以及汇款凭证快递到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庄老师,电话:020-84096867
2、我校各教学点的学生可委托教学点汇总论文指导费后,集中缴到广东财经大学账户并报缴费名单到继续教育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新滘办事处;收款单位:广东财经大学,账号:3602 0042 0900 0316 320,并注明“继续教育学院XX教学点毕业论文指导费”);
(三)缴费时间:2017年1月10日前
八、注意事项
(一)指导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基本研究方法、规范写作格式的指导。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运用能力、研究成果与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指导形式包括面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资料缴交工作。
(二)学生应及时、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学生必须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初稿和终稿都直接交至指导教师。
(三)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务必按以上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二科,同时发电子邮件至教务二科邮箱(jiaowuke888@126.com),过期未能参加答辩者责任自负。
九、咨询电话
谢老师:020-84096590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
2、广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